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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0:00 来源:宣城市审计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等载体对外交流的机会,积极公开审计信息,确保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12月31日,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公开审计相关信息587件,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审计相关信息339件,在重点保障栏目“审计公开”中发布审计相关信息26件。同时向省审计厅报送信息19件,向市政府报送信息28件。2021年在我局新浪官方微博上积极发布审计有关信息313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公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等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依申请公开人进行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公开渠道畅通、答复及时合规。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个,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办理完毕,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网站内容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 及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积极与相关科室沟通协商,按规定时间要求编报、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提高政府热线平台和政务服务网互动平台转交事项办理水平,按规定时限及时做好相关热线和咨询事项答复工作,让民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审计事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和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在局门户网站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建立网民留言咨询、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

(五)监督保障。市审计局不断加强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健全长效化的公开机制。注重调动局机关有关科室的积极性,以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以及电子数据审计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岗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部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本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丰富政策解读的多种形式。

针对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是提高认识。政务公开网站是作为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单位内部的科室是一个整体,科室之间要做好交流配合,加强学习宣传,加深理解,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也要以人民为中心和出发点,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汇总和整理,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三是提升质量。针对本级政策解读质量的问题,可以通过学习参考中国政府网政策解读模块及各地市相关栏目的内容,积极丰富自身网站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做到取长补短。

六、其他需要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