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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审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0-03-18 00:00 来源:宣城市审计局 字体:[ ]

 

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公正、廉洁、高效的环境保护队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让社会了解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1    建章立制、健全组织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订了《宣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审计信息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为适应《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新的工作需要,我局重新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信息的网上发布和向市信息办上报信息,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

    2    完善网站、发挥网络作用

为便捷公众查阅,我们在市审计局网站上设置了机构设置、部门领导、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部门动态、重要会议、审计公开等信息公开栏目,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及时向公众提供审计信息服务。

2009年我局共计公开信息269条,其中在市审计局网站发布信息100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7条,在审计专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1篇、省厅审计专网宣城审计局专栏发布信息71篇,涉及审计法规、工作动态、审计建议、审计整改等方面。

    3   拓展载体,丰富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了部门领导、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重大会议、审计公开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三是在办公区域、通过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公开相应的法规等。加强学习和培训。多次组织全员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人心。

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有效,本年度我局没有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涉诉、提请复议等事项,各项阶段性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