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审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0:22 来源:宣城市审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审计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电话:0563-3023769,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规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全年共发布审计相关信息259件,其中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审计相关信息167件,包括工作动态、机构简介、审计公告、部门年度预决算等多方面内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审计相关信息9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审计制度和计划、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和公告解读相关信息4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发布《宣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内容、申请方式、申请注意事项及答复时限,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按照先审后发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同时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台账,对已发布信息逐一登记、按年度归档,把信息公开源头认定落到实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优化调整平台栏目设置,并对各栏目已发布内容开展全面梳理核查,确保发布信息符合栏目定位与规范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平台桥梁纽带作用,对新制定的重要政策、审计项目计划等,均通过对应栏目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提高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市审计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科室,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同时对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发布信息做好巡检工作,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以及监测发现的错敏字、错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筑牢信息公开内容质量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仍存在平台栏目设置调整后,少量已公开的文件与其配套材料关联链接失效的问题,导致公众查阅文件时无法同步获取关联材料信息,影响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实用性。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从以下方面抓实整改提升:一是完善审核发布流程。在信息发布审核环节关注“关联有效性”,明确审核人员职责,确保新发布的信息与其对应材料建立有效关联,从源头杜绝关联失效问题发生。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改。针对栏目调整引发的重要文件与解读、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等关联失效问题,组织专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修复失效关联,确保各类信息逻辑对应清晰、链接精准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我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质效。严格落实重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针对审计领域专业术语密集、公众理解难度大的问题,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组织相关科室(中心)聚焦审计重要文件、审计结果公告等核心内容,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精准解读,有效提升审计政策知晓度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