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审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审计工作职责,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已发布信息逐一登记、按年度归档,按照“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信息公开源头认定落到实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公开《宣城市审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部分重点工作责任科室,信息发布科室做好组织协调,根据各栏目发布内容、时间要求,提醒督促相关科室提供信息,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各栏目信息及时规范发布。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通过部门邮箱、主动回应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同时对新制定的重要政策、审计项目计划、权责清单等,均在相应栏目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提高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解读,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渠道,做好重要政策信息公开配套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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