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城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现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新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
一、关于2022年度工作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度审计工作,印发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分解通知,细化了68条举措,每月跟踪督办并下达9次《工作提示单》,各分解事项均已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加强对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审计管理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审计办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审计发展规划、审委会人员调整等事项;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专报、报告39件,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办向市委审计办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38件,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材料147件;市、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共批示136次。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会同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巡审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力量互助、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出台《宣城市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直10个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认真落实郑栅洁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讲话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建立市本级审计人才库,促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同向发力。与市委网信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审计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强化网信领域审计工作协作配合。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市审计机关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制定《宣城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审计质量提升十二项任务清单》,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2022年,全市共开展审计项目245个,查出问题金额16.03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3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68亿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2.67亿元,提出建议775条,移送处理事项24件。宣城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等3个项目被省审计厅表彰为优秀审计项目。
一是聚焦助企纾困。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大会要求,开展直达资金、财政助企纾困资金专项审计,揭示以前年度未兑现涉企奖补资金问题,促进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到位7914.36万元,惠及企业280余家。在各类审计项目中,关注涉企收费、减税降费、清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落实,着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先后围绕职业技能提升、养老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审计。组织精干力量,高效高质完成我市健康驿站、妇幼保健院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疫情防控。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推动就业优先战略和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审计,促进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计,助力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聚焦风险防范。紧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开发园区和县(市、区)财政收支等审计中重点揭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运行。对全市农商行系统开展外部审计监督,揭示资产质量、财务核算、风险防控、政策执行等4大类53个问题,促进规范经营管理、优化信贷结构,保障金融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强化国有企业监督,对全市11家国有企业开展审计,促进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服务保障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开展部分改制企业资产状况调查,对资产闲置问题提交审计专报,促进盘活存量资产4000余万元。
四是聚焦权力运行。召开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修订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印发《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2022年,对全市130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金额6.2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3055万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0个,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问题线索移交力度,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共移送问题线索18件,立案调查或处理24人,推动出台涉粮制度规定75个,市本级收回借款及利息236.67万元,追回5人违规报销费用66.24万元,追回多拨付财政补贴资金41.91万元,发挥了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五是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制定2022年财政审计总体方案,开展市级财政预算以及7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2个县(区)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提交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推动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服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青弋江大道九标等11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发现多计结算价款和价款结算不合规金额4885万元,揭示资金使用、建设管理、造价控制、投资绩效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推动项目提速提能。
(三)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建立清单、跟踪核实、对账销号全周期动态管理,对市本级2020-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力求“治病去根,不反弹”,与往年相比,整改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截至2023年1月,全市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1631个,整改完成问题1617个,整改率99.14%。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本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现场督办核查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市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完全做到真认账、真整改、真落实的单位,出具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市财政局对审计发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直各部门下发审计整改通知,督促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提示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梳理近三年审计发现问题,制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公共投资项目风险防范清单》,对55个风险点、260种问题类型进行预警提示,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清单所列风险点进行梳理,自查自纠,做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
二、关于2023年度工作要点
2023年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突出重大问题,立足经济监督,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实践中展现审计新作为,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机制,抓实抓细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
2.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围绕“国之大者”开展审计,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政令畅通。
3.切实做好重点任务的分解和督办。持续加强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的任务分解和跟踪督办,细化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审计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二)持续推动形成审计工作“一盘棋”局面
4.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协同的审计监督格局。加强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同向而行,深化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明确各方责任,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与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切实把审计成果用起来、用到位,增强监督合力。
5.加强对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制度机制,统筹调动全市审计资源,做到上下贯通,形成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局面。
(三)以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6.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研究型审计。围绕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经济监督,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开展研究型审计。
7.发挥审计“经济安全卫士”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高质量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紧盯财政、金融、国企、民生等关键领域,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风险防范、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点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及时揭示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维护财经秩序和财经纪律中的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8.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及省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不断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9.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及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推动源头治理,加大问责处理力度,针对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等,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提醒并督促纠正,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防止走过场、做样子。
(五)加强审计职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建设
10.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审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塑造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培养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锻造一支依法忠诚、履职尽责的审计“铁军”。
11.强化审计干部专业素养建设。深化研究型审计,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