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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208-0001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审计局对《宣城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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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审计局对《宣城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23
【部门解读】宣城市审计局对《宣城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23 15:05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2020年4月28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建立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制定了《宣城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

《审计结果反馈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意识,强化了整改责任,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切实发挥好审计在依法行政、廉洁用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办法》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反馈内容、反馈方式、反馈材料要求。《办法》要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向被审计领导干部(领导人员,以下统称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统称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

《办法》明确,审计结果反馈的组织形式一般采取会议形式,由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所在部门组织实施,并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时在被审计单位召开。市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并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由市局牵头业务科组织实施。授权县(市、区)审计局实施的审计项目,由被授权审计局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办法》强调,审计结果反馈的准备过程中,审计组应按要求准备审计结果反馈材料、制定审计结果反馈会会议方案,经所在部门同意,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通知被审计领导干部及被审计单位实施。

四、主要特点

一是审计结果反馈的主要内容上,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主要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

二是审计结果反馈材料上,要求坚持客观、准确、专业、精炼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反映问题,更要支持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发现问题清单等为基础,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整体效果。

三是要求审计组记录审计结果反馈情况,编制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纳入审计项目档案,并报相关牵头业务科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政策咨询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科

政策咨询人:郑益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303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