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审计局> 监督保障> 专项工作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112-00015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112-00015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0
宣城市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10 09:17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认真按照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务公开管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

市审计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人才培养,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管理,健全长效化的公开机制。注重调动局机关有关科室的积极性,以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以及电子数据审计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岗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审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着力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水平,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运转高效、合力共推”的政务公开“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等载体以及审计工作座谈会、审计回访等对外交流的机会,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基本决策信息。及时公开机构改革后审计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名录及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我局权责清单目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公开与审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与审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等。截至12月10日,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公开审计相关信息548件,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发布审计相关信息327件,在重点保障栏目“审计公开”中发布审计相关信息27件,部门预算公开信息4件。同时向省审计厅报送信息18件,向市政府报送信息27件。积极推行使用新媒体发布审计信息,2021年在我局新浪官方微博上积极发布审计有关信息308件。2021年12月13日上线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重点围绕本年审计工作情况、实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情况、审计整改及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内容向社会开展审计宣传,并现场接听热线电话进行互动解答。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平台作用,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做好宣传素材信息整合共享和资源利用,全方位、立体化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每年均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公开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公告形式及时公开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审计结果报告,按季度发布我市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并及时做好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告。2021年,共公开审计结果公告8篇,公开审计整改报告8篇。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布我市各地各部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情况信息;严格按要求发布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号)要求,充分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和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在局门户网站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建立网民留言咨询、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对收到的所有留言咨询均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进一步提高回应时效。及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积极与相关科室沟通协商,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和办理公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依申请公开人进行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公开渠道畅通、答复及时合规。

按规定时间要求编报、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平台功能,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核,做好相关信息发布。提高政府热线平台和政务服务网互动平台转交事项办理水平,按规定时限及时做好相关热线和咨询事项答复工作,让民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审计事业。

五、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部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加深。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多维度创新拓展政务公开方式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方式,综合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等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务公开管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2.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部门,

责任到人,细化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增强工作推力,增加信息公开深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附件:市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自评表

 

 

 

 

  

 

 

附件

2021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工作任务

 体  要  求

得分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

(一)规划信息公开。(3%)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专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归集发布规划信息。

3

(二)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3%)

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3

(三)财政信息公开。(3%)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

3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3%)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3

(五)政府能力提升信息公开。(3%)

围绕“七比、七提升”要求,发布本地本单位相关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

3

(六)其他领域信息公开。(3%)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3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30%)

(一)重大政策发布解读。(8%)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

      8

(二)政策解读质量效果。(7%)

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7

  

(三)政策解读方式。(10%)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要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依托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兑现)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专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10

(四)回应关切。(5%)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反馈时限要求。

5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12%)

(一)政务信息管理。(6%)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6

(二)政务公开平台。(6%)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年底前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政府公报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开通覆盖情况和功能。

6

四、基层政务公开(15%)

(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6%)

市政府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对所承担领域的基层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基层政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基层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二)基层政务公开专区。(5%)

完成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基层政府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

 

(三)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4%)

完成市、县两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发掘基层政府推进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市范围选择示范案例进行总结推广。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10%)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4%)

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和答复质量、效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全面实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安排专人负责,启动建设依申请公开数据库,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函询、办理情况全部入库管理。

4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2%)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2

(三)配套制度建设。(4%)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年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4

六、指导监督(15%)

(一)加强工作指导。(4%)

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省《政务公开交流》、市《宣城政务公开》等刊物报送优秀稿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

(二)改进工作作风。(2%)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

(三)狠抓任务落实。(6%)

市直各单位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于公开要点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

(四)规范考核评估。(3%)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3

七、加分项(10%)

在省、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市级0.3分,省级1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获评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市级0.3分,省级1分。

 

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及《宣城政务公开》刊载优秀稿件。市级0.2分,省级1分,国家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活动。参加一次加0.2分。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市及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市级0.2分,省级0.5分,国家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

 

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案例、典型经验被市及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市级1分,省级3分,同一材料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