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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676/201812-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会议纪要
名称: 【领导解读】宣城市审计局对《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19
索引号: 003244676/201812-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会议纪要
名称: 【领导解读】宣城市审计局对《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19
【领导解读】宣城市审计局对《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9 00:00 来源:宣城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宣城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李诗银

2018年12月,宣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细则》(办〔2018〕97号,以下简称《细则》)。市经济责任审计局负责人围绕《细则》出台的相关情况开展政策解读。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

为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的通知》《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细则》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

《细则》结合宣城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突出了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审计整改责任和应当采取的整改措施,规范了审计结论性文书报送和问题线索移送的相关途径,并强调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相关部门履职和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细则》出台的主要意义

《细则》的印发实施,对推动宣城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充分有效运用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