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23年第二季度宣城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不含广德)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各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自然灾害救助信息未及时公开公示问题。郎溪县已按照相关规定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绩溪县已在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上进行公示。
(二)关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宁国市组织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摸清乡镇防汛、抢险、救灾资金支出情况及资金缺口状况,及时分配下达救灾资金。
(三)关于部分项目工程结算程序不规范问题。宁国市应急局督促相关乡镇进行整改,并完善了《仙霞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四)关于未按合同约定预留项目质保金问题。绩溪县伏岭镇大障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3%的工程质保金已转至伏岭镇政府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