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宣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6日至6月30日,对宣城市经开区、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泾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审计评价
宣城市经开区、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泾县国土总面积为78.41万公顷,其中农用地66.49万公顷、建设用地8.72万公顷、未利用地3.20万公顷。
审计结果表明,宣城市政府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为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审计也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土地闲置整改材料上传不及时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存在土地闲置整改材料上传不及时。
(二)部分低效用地企业未纳入处置清单。
(三)低效土地处置监管未完全到位。
三、审计调查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工业低效土地处置行动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具体审计整改结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