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加强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近日,中共宣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宣城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了成员单位的协调会议、联络员、督查督办等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会议机制。协调会议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协调落实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议定事项以及市领导有关交办事项,解决审计监督中需要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和共同研究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二是建立联络员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一名有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汇报对接、协调反馈等工作,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通过传达文件、电话沟通等方式,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协调工作。
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将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议定事项以及市领导交办事项等转交有关成员单位办理。对督促落实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发督办函、现场督办、会议推进等方式,加强对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办理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并及时汇总办理结果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