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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2 16:05 信息来源:郎溪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郎溪县审计局认真落实权责清单,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强化事前公开

1、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2、对经过县政府审定的本单位权责清单(2019年本),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明确了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审批机构、办理流程、存在的廉政风险等内容,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郎溪县“谁执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通过局内公示栏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事中公示

1、审计项目开始前三天,审计人员携带审计通知书送至被审计单位,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项目、审计时间等相关信息。

2、审计组进点后,通过张贴审计公示形式,说明此次审计的审计时间、审计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我局根据审计组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或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书),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三)加强事后公开

1、对本单位2019年所办理的各类行政执法事项,通过审计结果性文书及送达回证的形式送至被审计单位,

2、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相关审计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在审计过程中全面推行审计取证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取证单形式收集相关证据,实现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在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前,通过审计业务会议形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审计业务会议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审定制度。主要流程是由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或指定的其他负责同志主持,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办公室、综合计划、法规(审理)、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主审,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完成对执法过程及执法结果的审核,形成会议纪要。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结果文书,并按电子公文起草签批程序流转传递,报送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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