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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泾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所有机关工作人员传达了该《规定》,要求所有审计人员认真学习该《规定》,并将该《规定》与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认真对比,重点学习修订部分,同时要求审计人员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