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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审计结果公示

宣城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4 10:55 信息来源:宣城市审计局 访问次数:

     按照《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金〔2018〕71号)的要求,市审计局于2018年10至11月对全市8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方面

        1、宣城希达担保公司1户5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未按要求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2018年11月该笔贷款到期后,企业已按期还款,宣城希达担保公司未再续保。

        2、年化担保费率超过规定标准。泾县担保公司清退超标准收取担保费90笔,合计55.78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对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相关政策规定。

        3、存入保证金未能专户管理。宁国市担保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在宁国市建设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管理,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二、合规经营方面

        1、违反规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郎溪县担保公司2016年8月24日为其子公司郎溪县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郎溪县农商行贷款10000万元提供为期一年担保,该担保于2017年8月24日解保。郎溪县担保公司要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年末单户在保余额占净资产超规定比例。郎溪县担保公司为安徽省兴宙医药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2700万元已于2018年11月1日全部结清,并解除担保责任。

        3、存在超经营范围外的业务。2016年12月,经旌德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旌桥公司专业从事过桥及短期拆借业务,将此前旌德县担保公司开展过桥拆借业务划由旌桥公司经营。

        三、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方面

        1、未及时足额提取准备金。绩溪县担保公司已按照规定补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7.13万元和担保赔偿准备金16.91万元。

        2、存在替县域外企业担保贷款现象。旌德县担保公司替县域外企业担保的客户已还清贷款解保。今后,县担保公司坚持审慎经营原则,核定服务对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旌德本县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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