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市审计局自2018年5月10日至21日,对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市委政法委设置7个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20名。截至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1人,聘用1人,离退休11人。公务用车改革后没有保留车辆。
2017年,市财政安排市委政法委支出预算666.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66.3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9万元。总支出640.6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4.7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91.66%。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差旅费支出无预算、挤占项目资金17.89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率低。2017年,市委政法委项目资金收入146万元,当年使用55.34万元,经费使用率仅为37.9%。
(二)公务支出和财务管理方面
部分公务接待支出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等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
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上述问题,要求市委政法委通过完善支出审批权限、程序、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对往来款项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及时清理往来账款等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