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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政府出台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四项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30 08:30 信息来源:宣州区审计局 访问次数:

 

近日,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宣州区政府出台四项制度保障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时限、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内容,审计部门定期汇总审计整改结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还要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

《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明确审计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必要时提请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办。

《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明确了审计整改结果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予以公告;不宜公开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明确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相应情形,审计部门可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责任追究作了明确。并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述德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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