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宣城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要切实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同时注意做好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结合;二要积极探索,创新方法,结合“审计管理创新年”活动,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信息化建设;三要争取支持,加强联动,共同探讨审计方法,发挥监督合力;四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