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今年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直财政和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国土局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宣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等17个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医疗保险基金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各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发展定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主要表现为:
——支持稳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入,突出项目带动与精准帮扶,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补助资金24.2亿元,推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
——着力惠民生,保障重点投入。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腾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投入。统筹安排7亿元资金用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和重大水源工程建设。及时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2.6亿元。
——持续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出台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经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决算数进行全面公开。实施实有资金账户财政统管,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全年缴入国库利息收入1.2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8亿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市财政、开发区财政2016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中有部分没有细化到具体使用部门和单位; 市财政部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未编制到部门。
2、至2016年末,市财政、开发区财政均有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国库;市财政仍有部分借出资金未清理。
3、市直政府性基金中有部分项目连续2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80%;开发区管委会部分技术创新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4、部分税种征收范围、缴库级次不明确;部分纳税人欠税较严重。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 、市民政局、市经信委等单位未将专项业务费等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市经信委2016年差旅费在支出预算中未作安排,该委当年为市机械电子研究所、市商干校两个已注销的事业单位仍编制公用支出预算。
2、市福彩中心将市本级所属中福在线5%的代销费转入市福彩服务中心;市城管局2016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未足额征收。
3、市国土局部分项目报批费结余、宣杭铁路复线工程等项目资金结转两年以上;市福彩中心年末基本支出预算结余 、“中福在线”年末事业结余;开发区大豪自来水公司结存代收污水处理费。以上均未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4、市林业局差旅费支出超预算;市经信委、市福彩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5、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和市经信委都存在会议超期现象。
6、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市财政局机关部分公用经费支出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市福利中心食堂支出全部使用现金结算,且年末库存现金较多;市城管局在工会账户提取大额现金用于春节文艺晚会开支;市国土局所属部分国土所公务用车使用现金加油。
7、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市福利中心拨付食堂经费部分转入膳食部主任个人账户,食堂单独建账,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方面
1、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涉审项目均存在此类问题,多报工程决算价款审计已依法依规作核减处理。核减内容主要为:核减虚报工程量、审核材料认价、纠正错套定额取费及核实签证真实性等。
2、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涉审项目有6个存在此类问题,主要为变更增加取土费用、采用级配碎石替代土方回填等。
3、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审项目有9个存在此类问题,主要为基建程序不合规、工程验收不及时、工程资料不完整等。
4、监理、清单编制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涉审项目有9个存在此类问题,主要为工程监理签证记录不真实、清单编制误差较大等。
5、部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等未公开招标。涉审项目有10个存在建设单位指定勘察、设计单位问题。
(四)医疗保险基金方面
2014年至2015年,市本级存在同一家医院分解住院(即住院患者连续办理多次出院、住院手续的行为)以及同一人两次或者两次以上住院时间重叠现象;宣城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购买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市社保中心每年年末对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部分按照一定的划配利率计息,未严格按规定以“优惠利率”计息;市本级共有15位参保人员存在同一身份证对应社保账号不唯一问题;有941位参保人员存在身份证信息录入不正确问题。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落实审计结果公开,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由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市审计局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要将整改情况列入政府重点督查内容,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执行绩效。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定期和适时清理存量资金,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推行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理顺市区财政体制,合理界定市区两级税收征管范围。
(三)严格部门财务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格收入管理,预算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杜绝转移收入、应收不收非税收入行为。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支出预算,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行为。严格部门单位内部管理,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推进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工程款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处罚。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是标后履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管理,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先履行审查,后实施变更。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审,吸引实力强、业绩优的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