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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税局多措并举开创督察内审工作新局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31 11:38 信息来源:宣城市地税局 访问次数:

 

今年,是全省地税系统内审职能调整的第一年,内审部门在原有内审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承接税收执法督察、内控机制等新职能。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宣城市地税局不等不靠,主动适应、积极探索督察管理新模式,努力开创督察内审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健全机制,推动督察内审规范化。宣城市地税局把督察职能从法规部门分离到督察内审科之后,不断加强督察内审组织机构建设。4月初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职能调整精神,要求各地及时调整职能,保证工作不脱节。各县(市、区)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督察管理新模式。如:郎溪县局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组建由纳税服务股长为主任的督察内审办,将人员充实到3人,充分发挥人才集聚规模效应。

二是统筹管理,突出重点,突出督察内审常态化。统筹安排督察内容,既有业务统筹落实,又有督察项目的统筹推进。将省局部署的督察内容与各业务科室实施日常监管规定有机结合,将省局专项督察与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提前衔接,避免业务科室、督察内审科多头检查,减少基层分局多次自查的情况,提高督察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落实责任,运用结果,推动督察内审实效化。及时跟进执法责任制系统中问题的自查和解释说明工作,提醒主管税务分局对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的应用,同时也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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