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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6 14:50 信息来源:转载于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8月10日

 

 

 

抄送:省文明委,省发改委、省文明办,省有关部门;市创建文明市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

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经济社会环境,特制定《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一、发布目的

通过诚信“红黑榜”的发布,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二、组织分工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旅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招投标中心、市消协等单位参与,建立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责任,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工作调度,加强工作督查。市发改委协助市文明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建设统一发布平台。由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配合市公安局建设全市诚信共享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职能、政策、法律、法规、规范等实际情况,制定所辖行业企业的上榜、发布标准,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

(三)搭建临时发布平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新闻媒体、重要商业媒体,在统一共享信息发布平台未建成使用前,搭建临时发布平台,发布诚信“红黑榜”。

三、发布范围

重点发布企业产品质量、企业诚信状况、建筑企业信用、企业纳税、农产品质量、企业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标投标履行和行业评先评优、通报等情况。

(一)由市农委发布农资经营和农产品生产、经营“红黑榜”;

(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行业“红黑榜”;

(三)由市住建委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等情况“红黑榜”;

(四)由市工商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重合同守信用信息“红榜”;

(五)由市人行、市银监局发布相关的“红黑榜”;

(六)由市旅委发布旅游行业、游客“红黑榜”;

(七)由市国税、地税部门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

(八)由市法院发布逾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黑榜”;

(九)由市物价局发布价格查处单位“黑榜”;

(十)由市人社局发布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黑榜”;

(十一)由市公安局发布涉及经济案件结案信息情况“黑榜”。

四、发布方式

(一)发布类别。根据发布内容,分长期、短期两个类型。需要载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的,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间内掌控,作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业务贷款等政务、商务活动限制、规避、注意等内容的,作为“长期类”发布,发布期暂定为五年;需要社会周知,不作为行政、商务等活动依据的,作为“短期类”发布,发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发布时间。分定期发布和临时发布两类。定期发布原则上每年度发布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临时发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适时进行“短期类”发布,原则上每月或双月发布一次。 

五、发布审签

(一)上级发布。各单位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需要由上级部门进行的发布,各部门需主要领导审签或由主要领导授权委托的分管领导审签上报。在上报同时,抄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市级发布。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整理各成员单位发布内容,按照内容审核、格式化、审核审签等程序,由市文明委领导审签,进行年度发布。

(三)部门发布。部门需向社会发布的,由经办人员拟定发布样稿,校对无误签名后,呈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授权委托的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推进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化。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发布审核把关制度和审签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无误。各县区可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红黑榜”发布制度。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部门要统筹上级部署、市创建指挥部和工作组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诚信“红黑榜”的评价、发布标准,把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作为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各项发布工作,推进诚信建设。

(三)加强调度,稳步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时会商调度。统筹工作部署,建立统分结合的信用档案、发布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发布准确、及时、真实,全面提高发布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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