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关于换发内审人员《后续教育证书》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内审协会,各分会,各内审机构:
根据《安徽省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证书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各市(省直管县)协会持申请表和相关证书复印件统一到省内审协会秘书处直接换发《后续教育证书》。
1.具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的人员;
3.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
4.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初级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请各市、省直管县内审协会于8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到省内审协会秘书处直接换发《后续教育证书》。省直单位内审机构人员请直接到省内审协会秘书处办理证书。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72号,省审计厅大楼8楼。联系人:陈可,电话:055164678323,电邮:ahnbsj@163.com。
安徽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