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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0:00 来源: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所附格式标准,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我局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33号,电话:0563-303786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年我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监督、引导下,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协助解决民营企业难题,助推经济平稳运行。

(一)主动公开

今年我单位共发布信息122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5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75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310条,新开辟专栏2个,维护专栏5个。在局网站设置回应关切、民意征集、部门文件、规章、制定公开、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等栏目,积极回应解决群众及企业遇到的问题,主动进行惠企、惠民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根据相关《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以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门发挥合力的办理机制,责任到人,2021年,我局通过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升级。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二是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目录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专题专栏的建设力度,整合政策类信息发布渠道和频道栏目,增强按关键字、时间、文种的组合检索功能,优化政策信息聚合、关联、组合形式,信息栏目板块组合更加灵活多样。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以部门信箱、投诉举报、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多种形式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补全互动覆盖面,提升互动实效。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并安排3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全年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全面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和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存在着行政处罚未及时更新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其他权力未及时更新其他权力结果信息,2021年说明发布语义有误,本级政策解读以文字为基础,缺少本级图解,图表或视频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测评考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各栏目的内容,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也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提高技能,争取在以后的测评中取得好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