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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0:00 来源: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3-12号,电话:0563-302097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宣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其中政策法规25条、政策解读16条、新闻发布14条、主动回应6条、财政资金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应急管理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7条、精准脱贫13条、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39条。

其他公开渠道方面:微信公众号发布828条,订阅数2321。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派工作人员参加依申请公开培训会。深化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要求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流程、申请表等。2021年,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务公开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信息审核工作,机关信息审核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机关信息公开实行“三审制”,未经审核的机关信息不得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健全热线办理工作受理、通报、总结、节假日值班制度,2021年,通过“热线”办理留言13件、“政民互动”栏目办理网友留言26件,均在承诺时诉限内办结,做到答复及时、准确,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众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作为市政府网址集群子站,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工作,政务公开专栏依据市政府发布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了调整。局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和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公众号随时随地查阅退役军人相关信息。加强政务微信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轮训及培训,定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排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相关资料纳入干部学习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节点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总结,通报存在的问题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积极主动公开退伍老兵最关心的重点民生领域的工作信息。三是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我局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