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9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9 17:18 信息来源:转载于宣城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9号)

      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跨区域流动增多,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节。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出行的,提前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形势,乘坐飞机、火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时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劝导外地家人亲友在当地过节。
      二、提前报备行程。确需从省外来(返)宣的,要提前3天通过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村)、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备,或通过皖事通APP“来返宣登记报备行程,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迟报等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核酸检测。省外来(返)宣人员抵宣后在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高速道口等交通卡口配合完成“落地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提倡“三天两检(间隔大于24小时),期间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落实“应检尽检”。市民主动参加“五天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及国庆假期结束后的三天两轮(间隔大于24小时)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四、强化场所管理。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场所码”查验要求,落实健康码、行程卡扫码核查工作,及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还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游景区、影院等场所实行提前分时段预约,严格落实限量、错峰等要求。
      五、减少聚集活动。近期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应尽量缩小规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防疫部门审批,对参加活动人员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宴席,宴会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备,并核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履行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须全程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9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