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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项目工程招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审计对策和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5 10:32 信息来源:绩溪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单位在项目工程投标总报价确定不变的前提下,以调整内部各项目报价高低,在工程不提高总价及不影响中标情况下,通过施工结算能得到更理想经济效益的一种报价方式。针对不平衡报价存在一些问题情况,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审计实践,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设计图纸存在设计漏洞让投标方钻了空子。投标单位通过研究设计图纸,对后续施工中预估工程量可能增加的清单项目报高价,可能减少的清单项目报低价,以此实现施工利润最大化。

2.招标文件编制清单缺陷让投标单位有利可图。投标单位通过研究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上内容不明确,存在变更可能性的项目报低价,中标施工过程中,如果该工程内容一旦变更,便通过重新组价,提高施工利润,同时也避免因这部分报价过低带来的利润损失。

二、审计对策和建议

1.招标单位要做实前期工作做足,深化设计,在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上将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详细说明,将价格差距较大的各项材料品牌、规格、质量等级进行明确。对于某些确实无法事先详细说明的项目,可考虑先以暂定价统一口径计入,施工后按实调整,从而堵死漏洞。

2.对工程量清单各项目单价设立指导价,事先设定出标底价款。即在标底和标函采用相同的计价方式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导价为投标单位对各项目报价的最高限价,也可以任投标单位自由报价,但规定在总报价低于标底时,各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指导价,从而将不平衡报价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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