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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坚持“四个促改”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30 10:08 信息来源:绩溪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压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绩溪县审计局坚持把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重要抓手,以“四个促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促整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年初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政治自觉。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审计部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并通过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县长办公会和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为确保审计整改成效夯实了基础。

二是完善机制促整改。绩溪县始终把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心,严格落实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向人大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溪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工作的意见》,注重从源头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防止“屡改屡犯”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合力促整改。绩溪县注重加强审计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持续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监督的贯通协作,年初以来,向县委呈报审计报告9份、审计要情2篇,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对财政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调研和督查,与县委巡察办探索推进巡审联动,促进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结果运用促整改。坚持把审计发现问题、落实审计整改与党管干部相结合,切实将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监督和干部制度建设工作中,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重要依据。同时,坚持把审计发现问题、落实审计整改和促进审计结果公开相结合,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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