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从制度上杜绝了公车私用、乱用现象,堵塞了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腐败漏洞,既降低了行政成本,又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但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公车改革后 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具体体现在:
一、公车改革后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现象仍然存在。参加改革人员既享受货币化补贴,又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用于日常公务出行,车辆运行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
二、公车改革后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等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如:超范围使用执法执勤等车辆、车辆出行未执行登记制度、车辆的维修未履行审批程序、车辆的油耗维修等运行费用未执行“单车核算”,不利于运行费用的分析、控制。
三、社会化用车标准不一,存在廉政风险。如:乡镇干部到村办事较为频繁,乡镇未按照用车时间、距离的长短等因素制定统一的租车标准,租车费用弹性较大,存在廉政风险。
四、公车改革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但又出现了私车公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单位为了方便,在公务出行时,选择使用职工私家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单位和职工的责任难以区分清楚,易引起矛盾纠纷。
为此,审计建议:
一、单位要加强对公车改革政策的执行力度,深刻认识“公务交通补贴”非福利,而是用于规定范围内的公务出行,不能以公务出行为由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二、对于保留车辆的单位,要加强对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保留车辆的使用范围,做好车辆运行的登记管理,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同时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运行维护费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单位要从严控制公务出行租车标准,根据用车的时间、距离等制定合理的租车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任意租用车辆。同时,公务出行应选用公共交通工具,防止私车公用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