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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审计厅2020年第3号公告:“关于安徽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8 10:25 信息来源:转载于安徽省审计厅网站 访问次数:

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20年12月22日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安徽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完善制度建设,加大问责问效,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专题汇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抓紧制定完善整改方案,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整改情况;要加快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从推动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健全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政策;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以务实有效的审计整改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审计厅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注重从关键环节着手,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一是密切跟踪督促。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情况清单动态管理,执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逐一复核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务求“治病去根,不反弹”。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促进各地各部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组织整改,一体化推进和落实整改工作。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问题分析研究,解剖麻雀,找出规律,提出建议,推动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各地各部门单位普遍重视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问题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强化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创新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4个问题,涉及金额160.04 亿元,截至今年11月30日,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问题中涉及的地方、部门单位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其余部分正在有序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清欠账款、退还税费或保证金、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收回违规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58.96亿元,占比99.33%。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1项。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42个省级预算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推进中。省财政厅通过召开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进会、发催办函、约谈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方式,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省发展改革委调整项目建设资金,加强统筹投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省国资委改进项目预算编制方式,跟踪企业项目建设, 2户省属企业的2个项目已支出12865万元。省医保局向39家违规定点医疗机构下发提示函,拒付因违规收费扩大医保基金报销范围费用67.46万元。

2. 财政管理审计方面。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在省本级及对下转移支付的预算编制中,省财政厅督促部门提前谋划项目方案,尽早确定经费需求,对转移支付能细化到市县的,全部分解编制到市县。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细化率较2019年提高18.6个百分点。针对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指定用途和方向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分类。出台3项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今年在下达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等32个项目资金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印发通知对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予以规范;公开了2018年度、2019年度省级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和2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方面。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部门已按预算管理要求,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统一列报口径,规范预决算编报。3个部门严格项目预算管理,调整项目预算编制标准。

2.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审计指出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强化工作调度,加快项目支出,涉及项目已支出477.7万元,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或待项目验收后支付2192.69万元,提请省财政收回预算指标728.35万元;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项目结余资金已申请省财政予以收回。9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4个部门已收回提前支付资金66.53万元。1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细化管理制度,完善报销手续。1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会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沉淀资金处置方案,已清理上缴存量资金10554.33万元,将历年结余资金3267.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3.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方面。审计指出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收取租金35.07万元,省教育厅、省人防办已下发催缴通知书、正通过司法程序追缴房租497.94万元。10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已将非税收入3144.2万元上缴省财政。

4.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方面。审计指出的4个问题,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另外2个问题涉及的26个单位中,22个单位已完成整改,4个单位正在推进中。各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强化工作责任,切实规范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补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严格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省国资委组织资产专项梳理,主动联系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完成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和相应账务处理。针对执行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部门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和手续,省人防办印发了采购管理等五项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地区加强就业创业奖补政策宣传,优化就业补助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在规定范围内提高补贴标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铜陵市统筹就业补助结余资金1231.95万元用于新增创业就业政策支出需求,对已登记就业仍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人员进行逐一核实,追回保险金49.6万元;马鞍山市严格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编制,从源头规范资金支出范围。

2. 降成本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退还超标准收取的涉企保证金259.06万元。6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退还未及时退还的涉企保证金214.49万元。2个市、1个县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分类采取措施落实企业划型工作,并按规定对划型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市、县(区)制定清欠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清欠落实情况纳入“民营经济”“工业发展”等目标绩效考核内容。4个市、12个县(区)对涉及账款逐一核实,将认定后少报漏报的拖欠账款10193.64万元纳入清欠台账,并全部偿还,其余资金因债权人消失、不属于应偿还范围等原因,予以核减调整。2个市、4个县(区)清偿新增的拖欠账款2915.02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责任。 2个县收回重复领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5万元,并定期开展贫困户住房排查,对实施过危房改造又出现新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县乡财政另行安排资金解决,确保危改政策执行不走样。舒城县补缴了应代缴的贫困人口医保参保费用3.98万元,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意见》,建立县医保、扶贫等部门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2个县追回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产业扶贫补助资金1.97万元,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分配“负面清单”,规范收益分配和补助发放。

2. 污染防治审计整改情况。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审计调查反映的4个方面问题,除部分项目运营质量不高问题中的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低正在持续整改外,其他已完成整改。16个市均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相关市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建立污水处理工作推进会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区域污水管网普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降低处理能力闲置。6个市制定制度办法6项,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日常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强化参建参运各方履职履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项目建设运营质量。9个缺水城市制定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和相关措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医疗废物处置专项审计反映的3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省生态环境厅升级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申报登记制度,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日常监督检查及集中处置等信息交流和工作协作机制。5家医疗机构增加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收集箱,张贴收集区域标签,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8家医院和1家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落实医疗废物处置主体责任,将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确定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1家医院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全面质量管理。5个市新建、扩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其中2个市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了地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3.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指出的3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创新产业链生态担保业务模式,发掘多层次融资需求,先后在蔬菜、生猪、粮食等产业链上实现业务落地,逐步做大业务规模。制定《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担批量担保业务操作办法(试行)》,发挥政策性担保功能,引导银行资源支持抗击疫情和灾后重建。二是助力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加大担保支持重点企业融资力度,提高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尽调力度,细化保后管理,推动政策落实。超范围超标准担保项目担保责任已予以解除。三是规范财政支持资金管理,对逾期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合理安排代偿批次和金额,已分批代偿159户4814万元。

(五)重点民生工程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方面12个问题中,9个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涉及的27个地方中24个已完成整改,3个地方涉及工程建设等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2个市10个县(区)加快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已拨付闲置资金30.26亿元;埇桥区将财政专项补助资金0.45亿元分配落实到部门项目。二是1个市5个县(区)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已完成棚改、公租房项目建设4534套;1个市7个县(区)通过复工建设、交付使用、清理腾退、摇号分配等整改停工或空置的住房、公租房9292套;3个市9个县(区)为17个项目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3个市19个县(区)清理清退违规享受实物配租的住房或以缴纳市场化标准租金等方式整改1580套,收回违规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28.7万元。三是1个市11个县(区)已按规定退还应减免的税金费用4317.66万元;4家金融机构退还或降低利率减少利息等抵还违规收取的费用10940.7万元。四是4个市13个县已清收应收的公租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租金908.35万元,其余款项通过司法程序追缴;1个市、5个县(区)将收取的公租房租金和房屋差价款等收入6770.95万元上交财政;谯城区收取并上缴门面房销售款103.58万元;1个市2个县将相关房屋资产登记入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公租房进行维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中反映的补助资金拨付不够及时、捐赠款物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制定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各级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统筹协作,确保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有关慈善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捐赠物资入库盘点等制度,完善物资调配机制,有效促进了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及时分配、调拨使用、信息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有效整改,仍有少数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主要涉及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完备手续、个别部门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评估验收等问题,整改工作需要一个过程;有的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和见效具有长期性,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低问题。

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省政府要求相关地区和单位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实行挂账督办。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全面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要求省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进一步提高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研究,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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