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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禁发布涉疫情虚假违法广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6 10:26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访问次数:

记者获悉,2月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通告,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通告强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严格履行广告主体责任,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通告鼓励广告协会、各类媒体、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依法合规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及时办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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